資產凍結令(Mariva Injunction)-香港民事訴訟的脈衝彈 在現代的軍事上,脈衝炸彈的作用及威力無庸置疑。它可以瞬間癱瘓敵人的電子設備,使敵人喪失作戰能力。在普通法地區,資產凍結令(又有被翻譯為馬瑞瓦禁制令,即Mareva Injunction)的作用實在與脈衝彈有異曲同工之妙, 因為其性質與作用上是一個資產凍結令,能在跨境訴訟中起到十分強大的訴訟效果 。 資產凍結令(Mariva Injunction)的性質 馬瑞瓦禁制令的名稱源自英國1975年 Mareva Compania Naviera SA v International Bulkcarriers SA一案,之後在所有普通法地區的法院,如英、美,加拿大、澳洲、紐西蘭、香港、星加坡等被廣泛肯定和採用。此種禁制令有幾個特點: 第一、他是一種臨時性(interim)並從屬於主訴訟的法律濟助(interim relief),作用是防止訴訟一方(通常是被告)在判決之前轉移資產,以逃避判決責任,所以類似國內的訴訟保全;Read More
香港國際仲裁中的費用問題 一、費用的類別 國際仲裁中的費用,主要有兩類:(1) Costs of the reference, 即仲裁雙方各自支付的律師費用、專家費用、證人費用等;(2)Costs of the award, 主要指仲裁員(仲裁庭)的費用。 國際仲裁中的律師費用一般是按時計費的。但有的客戶(如何中國內地客戶)可能更喜歡固定收費。 兩者各有優劣,計時收費能更好的體現律師的工作量,固定收費在某些時候導致律師不願意過多投入時間,追求早日結案。 仲裁員的收費方式,在機構仲裁中,通常是有仲裁機構收取,然後仲裁事機構再將(部分)費用支付給仲裁員作為仲裁員的報酬。仲裁機構的收費方式各個機構有不同的規定。例如ICC按照爭議標的的比例收費,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當事人可以選擇按照標的的比例固定收費或者按時收費。就收費的高低而言,大體上,ICC收費比較高,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較低,而CIETAC收費最低。Read More
香港民事訴訟中的訴訟費用擔保制度 香港訴訟律師-訴訟費用保證金制度 作為香港訴訟律師,經常需要向客戶解釋訴訟費用擔保問題。特別是當客戶是中國大陸公民或公司並作為原告訴訟時,提起訴訟後面臨馬上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法庭應被告的申請,要求位於香港境外的原告提供訴訟費用保證金。原告如果不提供,其所提起的訴訟程序將會被擱置或撤消。Read More
一、問題的引出 英國高等法院最近判決的iag Human SE v The Czech Repblic [2014] EWHC 1639 (Comm)一案,引起了國際仲裁界對Issue Esptopel (禁止反悔)的關注與爭論。 在該案件中,高等法院判決拒絕執行一個根據《紐約公約》作出申請的國際仲裁裁決。 拒絕的理由是,執行申請申請人之前在澳大利亞根據《紐約公約》作出同樣的執行申請時,澳大利亞最高法院已經做出了該仲裁裁決尚沒有生效(not binding)的判決,因而,根據普通法中的Re Judicata (一事不再審)及Issue Esptopel (禁止反悔)的原則,法庭不再對這一問題再次審理,直接拒絕執行。 《紐約公約》明確規定締約國拒絕執行國際仲裁裁決的五個理由,難道Issue Esptopel (禁止反悔)成了第六個理由?Read More
案件名稱: Z v A & ORS – [2015] 2 HKC 272 案件事實 雙方在合同約定:適用ICC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地為中國(China), 合同適用的實體法是中國法(Chinese Law)。爭議發生後,雙方無法就在中國哪一個城市進行仲裁達成一致意見,於是一方(A方))向ICC的國際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請,認為仲裁地應該是中國香港。另一方(Z方)認為雙方約定的仲裁地是中國,僅僅指中國內地。ICC仲裁庭認為雙方就仲裁地並未達成一致意見,根據ICC仲裁規則,確定仲裁地為中國香港,仲裁程序適用香港法律。仲裁員於是以香港為仲裁地作出關於仲裁程序的命令。Z方於是向香港法庭提出申請,要求確認仲裁員無權作出此等命令。Read More
在香港打官司-訴訟費用知多少? 作為處理香港訴訟業務的香港執業律師,在承接每一單新的訴訟案件時,都需要向客戶仔細解釋客戶預期會需要花費哪些費用,各項費用怎麽計算或數額多少。在以下文章裏,我將介紹香港訴訟涉及到的費用,供大家參考。 一、法庭費用 與內地當事人需要向法庭支付大額的訴訟費用不同,香港法庭只收取很少的費用。例如,大多数案件以傳訊令狀(Writ of Summon)的方式提起,只需向法庭支付1045港幣的固定的案件登記費用,無論訴訟標的額是多少。在香港的法律背景下,通常我們所說的訴訟費用,是指因訴訟而產生的律師費用。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