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3188-1995
·
[email protected]
·
Mon-Fri 10am-18pm
首頁
本所
本所簡介
法律團隊
招聘信息
業務
香港商業訴訟、仲裁
香港民事、商業訴訟
香港詐騙案件訴訟
香港國際仲裁及仲裁执行
香港執行中國內地判決
香港執行中國內地仲裁裁決
香港公司、商業法
香港公司設立、公司秘書
香港公司股份信託、代持
香港公司破產、清盤
香港公司盡調、出具法律意見書
香港公司股份轉讓、收購
香港公司恢復
香港貸款、抵押
香港婚姻、家庭法
香港離婚程序
香港離婚財產調整、贍養費
香港離婚子女管養權
香港婚姻(包括婚前)財產協議
香港分居法律事務
香港結婚,婚禮監禮
香港遺囑、遺產繼承
香港遺產承辦申請
香港遺產繼承訴訟
起草和訂立香港遺囑
香港居民繼承內地遺產
中國內地法律事務
香港居民繼承中國內地遺產
港人在內地房屋買賣過戶
出具內地律師法律意見書(法律誓章)
在內地執行香港判決書、仲裁書
香港移民、簽證
港人在國外出生的子女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
港人内地所生子女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
申請各種香港簽證
文章
文章目錄
律師博客
聯繫
+852-3188-1995
·
[email protected]
·
Mon-Fri 10am-18pm
首頁
本所
本所簡介
法律團隊
招聘信息
業務
香港商業訴訟、仲裁
香港民事、商業訴訟
香港詐騙案件訴訟
香港國際仲裁及仲裁执行
香港執行中國內地判決
香港執行中國內地仲裁裁決
香港公司、商業法
香港公司設立、公司秘書
香港公司股份信託、代持
香港公司破產、清盤
香港公司盡調、出具法律意見書
香港公司股份轉讓、收購
香港公司恢復
香港貸款、抵押
香港婚姻、家庭法
香港離婚程序
香港離婚財產調整、贍養費
香港離婚子女管養權
香港婚姻(包括婚前)財產協議
香港分居法律事務
香港結婚,婚禮監禮
香港遺囑、遺產繼承
香港遺產承辦申請
香港遺產繼承訴訟
起草和訂立香港遺囑
香港居民繼承內地遺產
中國內地法律事務
香港居民繼承中國內地遺產
港人在內地房屋買賣過戶
出具內地律師法律意見書(法律誓章)
在內地執行香港判決書、仲裁書
香港移民、簽證
港人在國外出生的子女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
港人内地所生子女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
申請各種香港簽證
文章
文章目錄
律師博客
聯繫
首頁
本所
本所簡介
法律團隊
招聘信息
業務
香港商業訴訟、仲裁
香港民事、商業訴訟
香港詐騙案件訴訟
香港國際仲裁及仲裁执行
香港執行中國內地判決
香港執行中國內地仲裁裁決
香港公司、商業法
香港公司設立、公司秘書
香港公司股份信託、代持
香港公司破產、清盤
香港公司盡調、出具法律意見書
香港公司股份轉讓、收購
香港公司恢復
香港貸款、抵押
香港婚姻、家庭法
香港離婚程序
香港離婚財產調整、贍養費
香港離婚子女管養權
香港婚姻(包括婚前)財產協議
香港分居法律事務
香港結婚,婚禮監禮
香港遺囑、遺產繼承
香港遺產承辦申請
香港遺產繼承訴訟
起草和訂立香港遺囑
香港居民繼承內地遺產
中國內地法律事務
香港居民繼承中國內地遺產
港人在內地房屋買賣過戶
出具內地律師法律意見書(法律誓章)
在內地執行香港判決書、仲裁書
香港移民、簽證
港人在國外出生的子女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
港人内地所生子女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
申請各種香港簽證
文章
文章目錄
律師博客
聯繫
Tag
港交所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的諮詢
Sticky Post
01
Mar
港交所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的諮詢
March 1, 2018
Helly
文章:香港公司商業法律事務
,
文章:香港公司股東協議、股權構架設計
港交所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的諮詢 在2014年港交所因阿里巴巴存在同股不同權架構否決其申請上市後,對是否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在港上市引起極大爭議。之後,香港特區政府多名財經官員對阿里巴巴最终未能在港上市深表惋惜亦頗有微詞。 在這樣的背景下, 繼去年底港交所就同股不同權概念文件公佈諮詢結果後,在本年2月23日港交所正式就同股不同權的具體條文及方案推出諮詢文件,若具體方案獲得支持,港交所將修訂香港的上市規則,加入新的第8A章容許存在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公司根據第8A章的規範在香港上市。以目前的形勢看,落實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機制是勢在必行,因為港交所要把握、迎接下一浪的中國創新企業在香港上市的機遇,所以很可能港交所在諮詢後作出若干微調,然後在本年中正式落實。 同股不同權的方案內容 以下是港交所諮詢文件中,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機制具體方案的扼要介紹: 1. 公司性質:申請人必須是創新產業公司。創新產業公司應具備多於一項的下述特點: a. 能證明公司成功營運有賴其核心業務應用了(1)新科技;(2)創新理念;及╱或(3)新業務模式,亦以此令該公司有別於現有行業競爭者; b. 研發為公司貢獻一大部分的預期價值,亦是公司的主要業務及佔去大部分開支; c. 能證明公司成功營運有賴其獨有的業務特點或知識產權;及╱或 d. 相對於有形資產總值,公司的市值╱無形資產總值極高。 2. 公司業務成功:申請人必須能證明其有高增長業務的紀錄,可利用業務活動、用戶、客戶、單位銷售、收益、盈利及╱或市場價值(如適用)等營運數據客觀計量,及證明高增長軌跡預期可持續。 3. 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的貢獻:公司價值主要來自或依賴無形的人力資源,每名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的技能、知識及╱或戰略方針均對推動公司業務增長有重大貢獻。 4. 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的角色: a. 每名不同投票權受益人必須為個人, 並均積極參與業務營運的行政事務,為業務持續增長作出重大貢獻;及 b. 發行人上市時,每名不同投票權受益人必須都是其董事。 5. 外界認可:申請人必須已曾得到最少一名資深投資者提供相當數額的第三方投資(不只是象徵式投資),且至進行首次公開招股時仍未撤回投資。該等投資者於上市時的總投資額最少有50%要保留至首次公開招股後滿六個月。 6. 港交所擬初期將可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申請上市的公司限於上市時預期市值不少於100 億港元的公司。如不同投票權架構申請人上市時的預期市值少於400億港元,港交所亦會要求該申請人在最近一個經審計會計年度錄得不少於10 億港元的收益。這樣的話,只有業務成熟及知名度高、已得到最少一名資深投資者作出重大投資的公司,方合資格申請上市。 7. 上市後,不同投票權發行人不得提高已發行的不同投票權比重,亦不得增發任何不同投票權股份。倘按比例向全體股東發售股份(即供股或公開發售)又或透過以股代息或股份分拆(或類似交易)的方式按比例發行證券,不同投票權受益人可按比例認購不同投票權股份維持投票權,前提是其後已發行的不同投票權比例不會高於進行公司行動前的不同投票權比例。 8. 港交所將規定,不同投票權公司中所有受益人,他們合計必須實益擁有申請人首次上市時已發行股本總額至少10%但最多不超過50%的相關經濟利益,以確保公司上市時,所有不同投票權受益人整體持有的經濟利益(按價值而言)不致過少,若干程度上劃一其與其他股東的利益。然而,港交所不擬於公司上市後持續施加此規定。 9. 不同投票權受益人只限上市時是發行人董事及上市後留任董事的人士。倘不同投票權受益人(a)身故;(b)不再為董事;(c)被港交所視為失去行爲能力;或(d)被港交所視為不再符合《上市規則》有關董事的規定,不同投票權受益人股份所附帶的不同投票權將永遠失效。此外,倘不同投票權受益人將其股份的實益權益或經濟利益又或股份所附帶的投票權轉讓予另一名人士(倘屬遺產或稅務規劃的信託或其他結構,可獲有限度豁免),其轉換的不同投票權受益人股份所附帶的不同投票權亦會永遠失效。 10. 港交所會規定不同投票權架構必須附於某一個(或多於一個)類別的股份。這類別股份必須是非上市股份,而當中所附帶的不同投票權只可提高受益人於發行人股東大會上就議案投票表決的權利。為減低徵用及侵佔公司資源的風險,港交所會規定不同投票權股份所附帶的投票權不得超過普通股投票權的10 倍。 11. 港交所將會規定,不同投票權上市發行人的同股同權股東,必須擁有可於股東大會上就議案投票的合資格投票權不少於10%。港交所亦會規定,按「一股一票」基準持有不少於10%投票權的同股同權股東必須有權召開股東大會或在議程上提呈議案。 12. 港交所將規定以下重要事宜必須按「一股一票」基準決定,不同投票權受益人不得就下列事宜行使不同投票權: a. 發行人組織章程文件的變動(不論以何種形式); ...
Read More
最新文章
香港網絡詐騙案中追討資金的新途徑:香港訴訟,內地執行
September 10, 2024
香港公司控制權之爭:剔除在公司註冊處登記文件的訴訟
September 4, 2024
暫停民事訴訟程序等待另一訴訟結果:法庭基於案件管理的裁量權的運用原則
June 27, 2024
香港民事訴訟:如何挑戰文書證據的真偽?
April 22, 2024
香港離婚訴訟之財產分割和附屬救濟:律師費用適用敗訴方付費的原則
April 12, 2024
跨境貨幣兌換涉及之違法性原則(違反內地法律)在香港訴訟中的運用
January 1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