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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遺產繼承訴訟:爭議類型及訴訟方法

作為處理各類繼承訴訟的香港律師,我們在執業中遇到各種不同的香港遺產繼承訴訟,對不同的遺產繼承訴訟案件,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在此對常見的遺產訴訟類型作出總結。香港遺產繼承訴訟

誰做遺產承辦人的爭議和訴訟?

在一些案件中,死者過世後,其不同的親屬,都想成為遺產承辦人,但法庭只可以將遺產承辦書授予給其中一人(或一些人作為共同的遺產管理人),從而產生訴訟。 因為遺產管理人享有管理和處理死者遺產的權力,因而誰做遺產管理人是十分重要的。 這類爭議和訴訟常常包括幾個類別:

  •  基於身份關係產生的爭議,例如基於不認可另一方的配偶身份、子女身份、養子女身份,從而對於另一方基於該等身份而獲得的作為遺產承辦人的身份和優先權提起爭議和訴訟。對於這類爭議,應由法庭根據事實和法律,判斷相關爭議的身份關係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 基於對於遺囑的真假或有效性產生的爭議。因為遺囑中指定了遺囑執行人,如果遺囑無效,這相應的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為無效的指定。
  • 基於對於具有優先權的遺產承辦申請人不滿意,而向法庭申請基於”必要和方便原則“繞過具有優先權的遺產承辦申請人而產生的爭議與訴訟。此類爭議中,一方向法庭申請繞過在無遺囑繼承順位優先權人,或繞過遺囑指定的執行人,而委任獨立的第三方專業人員(例如律師、會計師或信託公司)做遺產管理人,或申請由優先權在後的人做遺產承辦人。 詳情見文章《如何繞過享有優先權的遺產承辦人?-“必要和方便原則”簡析
  • 另外還有一種爭議,具有相同優先權順序的人(例如都是死者的子女)爭奪做遺產承辦人。詳情請見文章《香港遺產承辦:多人各自申請遺產承辦怎麼辦?

有遺囑的繼承訴訟: 遺囑是否有效?

在有關遺囑的訴訟中,通常是一方持有遺囑,依照遺囑的規定進行繼承以及遺產管理,而另外一方則主張遺囑無效。 主張遺囑無效的最常見理由通常包括:

  • 遺囑簽署的形式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或者
  • 遺囑是偽造的,或者
  • 立遺囑人的精神狀況不具備簽立遺囑的能力, 或者
  • 立遺囑人簽立遺囑時受到了他人的不當影響(undue influence),或者
  • 立遺囑人並沒有意圖該文件在簽字后立即生效(即該文件僅爲遺囑草稿性質的文件)
  • 該文件並非死者的最後一份有效遺囑,等等。

有關遺囑的真偽,或立遺囑人的精神狀況是否具備簽立遺囑的能力,通常會涉及由筆跡專家或精神科醫生出具專家報告來證明。 有關立遺囑人的精神狀況對遺囑效力的影響,參見我們的另一篇文章《在香港訂立遺囑:如何確保立遺囑人的立遺囑能力?

遺產的範圍: 是否屬於死者的遺產?

在另外的一些訴訟中,爭議的是哪些財產屬於死者的遺產,可進行繼承。 並非在死者名下的財產都是屬於遺產。例如,某些財產,雖然登記在死者名下,但可能是其他親屬出資購置並登記在死者名下,死者可能不擁有或只擁有一部分的權益。 同時,即使不在死者的名下,某些財產也可能是屬於死者的,或者死者享有債權。

有關此類遺產的範圍的爭議,或有關某些財產是否屬於死者的財產的訴訟,或追討死者享有的債權或權益的訴訟,應該與與誰有權做遺產管理人的訴訟區分開來,這屬於不同的訴訟理由。  此類訴訟,應該由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提起或針對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提起,由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代表遺產來起訴或應訴。

如果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還沒有產生,如何針對死者的遺產進行訴訟呢? 例如,第三人主張對死者名下的房產由出資購買,但仍在死者名下,並沒有人申請和由法庭任命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 第三人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在香港的法律下, 相關訴訟方(第三人)可以以死者的遺產作為名義上的訴訟被告,並向法庭申請作出命令,由與遺產相關聯的人(例如遺產的受益人)代表遺產來進行訴訟,如果沒有這樣的與遺產相關聯的人,則申請法庭命令由政府的法定代表律師來代表遺產應訴。

針對遺產管理人的訴訟: 剝奪遺產管理人的身份

如果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在管理遺產的過程中,侵害遺產,從而損害遺產受益人的權益,則遺產的受益人可以向法庭提起訴訟,要求法庭命令剝奪遺產管理人的管理權,並重新任命遺產管理人以管理遺產,並可以向遺產管理人基於侵權要求損害賠償。

就遺產管理過程中的事務向法庭尋求指示

遺產管理人在管理遺產的過程中,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如果對於如何處理遺產有疑問,或者遺產的受益人對於遺產管理人的管理遺產的行為有不同意見(但是並不想或不適合向法庭申請移除遺產管理人),均可以向法庭尋求指示,由法庭介入,就如何管理遺產做出指示。這是一類單獨的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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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香港遺囑以及遺產繼承的事務,歡迎咨詢閆顯明律師事務所的香港遺產繼承法律事務團隊。有關香港遺產繼承爭議及訴訟,請閲讀香港遺產繼承爭議及繼承訴訟專頁;有關香港無爭議遺產承辦,請閲讀香港遺產承辦申請專頁。 有關在香港訂立遺囑處理香港和內地的遺產,請閱讀香港訂立遺囑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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