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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6, 2016
英國脫歐,對涉外跨境律師的影響 英國脫歐,對全球影嚮深遠。對於在歐洲和英國進行投資、貿易、移民、就業的華人華商,英國脫歐都會在各方面對其產生不同的影嚮。 作為從事跨境和涉外法律業務的香港律師和中國,英國脫歐會對我們的業務、工作產生甚麼樣的影嚮?以下是筆者的粗淺的揣測,事實是否如此,還有待時間驗證。 英國的法律體系逐漸回歸純粹普通法傳統 英國是普通法對全球的法律系統影嚮深遠,是全球普通法的發源地。在亞洲,香港、新加坡等的法律體系到目前為止仍然是英國普通法為基礎和框架的法律體系。 然後,英國加入歐盟後,英國的法律體系,從法律體系結構都具體的法律原則,多方面深受歐盟法律的影嚮和改變,特別是在例如競爭法、勞動法、產品責任法等方面,英國法律受歐盟相關法律和指引的約束。目前英國法律的體系,實際上是英國傳統普通法體系和歐盟法律的一種混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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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遺產繼承常見問題
香港遺產繼承的順位 香港遺產繼承順位與中國內地明顯不同。總體上,香港遺產繼承法的有關遺產繼承順位對配偶有利,對死者父母不利(與中國內地相比)。根據香港法例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之規定: (A)死者只遺下一名配偶 如果死者只遺下一名配偶,但沒有後裔、父母、有血緣關係(同父母)的兄弟姊妹、或上述兄弟姊妹的後裔,那麽在生的丈夫或妻子,便有權取得死者的剩馀遺產(即在扣除死者的債務、稅項、葬禮費用、法律及遺產管理費用後,所剩馀的全部產業)。 (B)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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