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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抵押

作为处理中港跨境法律业务的香港律师,我经常会遇到内地个人或企业向内地或香港的金融机构借款,而已借款人或其关联人所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股份做抵押的的情况。 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强,可以十分方便的变现,而其市场价值也容易确认,因而是一般出借方都容易接受的担保方式。 那麽,如何办理以香港上市公司的股票做贷款抵押呢?

二、 抵押的方式

通常有两种抵押的方式,一种是法定抵押 (legal mortgage), 即将抵押物股票的法定权益过户到抵押权人名下;如果违约实践发生,则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变卖抵押物股票受偿,如果抵押期满没有发生违约事件,则抵押权人将股票回转过户给抵押人。 另一种是衡平法权益抵押(equitable charge), 抵押物股票并不过户到抵押权人名下,而抵押人签署后过户文件连同股票证书一起交给抵押权人保管。一旦发生违约事件,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将抵押物股票过户到自己名下,或者变卖股票将股票过户给第三人买方。

三、股票抵押合同股票抵押契约(deed of mortgage)是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无论采用哪一种抵押方式,抵押合同都需要精心起草,两种抵押方式下合同条款也会不同。

四、抵押,还是质押?

在中国内地的法律背景裏,以股份这类动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时,法律上应使用“质押”这一法律用语,但是在香港的普通法的背景下,股份的抵押通常使用mortgage 或charge一词,翻译中文及“抵押”。

关于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抵押的更多问题,欢迎向闫律师咨询或委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