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表客户处理香港的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就刑事案件为客户提供谘询意见,陪同客户参加警署、入境处或其他调查机关的录取口供的程序,代表客户参加法庭的过堂开庭程序,代表客户申请保释,代表客户参加认罪程序,求情程序,代表客户指示大律师参加不认罪的刑事案件的开庭理审理和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