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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代表客户办理海外华人及外国居民继承香港遗产的法律事务。死者如果在过世之前已不具有香港居籍,则通常应该在死者居籍地先申请和取得遗产承办书,再在香港申请遗产承办书,处理在香港的遗产。本所再办理海外华人继承香港遗产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