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表客戶處理香港的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就刑事案件為客戶提供諮詢意見,陪同客戶參加警署、入境處或其他調查機關的錄取口供的程序,代表客戶參加法庭的過堂開庭程序,代表客戶申請保釋,代表客戶參加認罪程序,求情程序,代表客戶指示大律師參加不認罪的刑事案件的開庭理審理和無罪辯護。